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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完善

论本人是否有过失都不能成立表见代理;其它的几中情况可以概括出相对人的过失程度小于或等于本人的过失程度即可成立表见代理。因此笔者建议以后表见代理立法中要区分每种类型,以便更好的保护民事主体的利益及交易的安全。(三)建立完善的表见代理案例的指导制度案例指导制度是通过选择典型的案例作为判例,为法官审理相似案件提供指导,进而使同样的案情获得同样的结果,这样一是可以提升法院司法的统一性,二是可以保障审判的公正。对于我国表见代理审判中出现的问题,在没有出台相应司法解释的条件下,最高人民法院可以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对表见代理的认定以及判决标准作出相应的指导。这样一来,在国家统一立法前,有利于对表见代理的认定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表见代理的哪些因素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成立表见代理的条件?如果建立起统一的案例指导制度,这一问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解决。注 释:①第四十九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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