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费者协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买单。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协会针对不法经营者提起诉讼,是一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必要手段。(二)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难以解决消费纠纷我国代表人诉讼是群体性诉讼制度的一个独特类,它借鉴了美国、日本等国群体性诉讼的立法经验,同时又有自己的特点,与我国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现代社会纷争群体化相适应。这一制度创立之初,在借鉴美国、日本的制度方面没有深入了解集团诉讼的法理,与我国的国情不太相适应,在实务中不能很好地适用。首先,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代表人诉讼案件几乎都是金钱赔偿案件,公民法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还是侧重于直接财产利益方面,而很少有单纯地提起不作为之诉的代表人诉讼案件,更缺乏为预防将来可能产生侵权纠纷而提起作为或不作为之诉的案件,这一方面与经济发达的程度不够有关,也与立法的规定有关。其次,权利登记制度尽管克服了人数不确定的弊端,但这同时也有其负面作用。因为代表人诉讼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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