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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传销犯罪的法律规定之比较研究

后面。位次在先的成员从排在其后的成员所缴纳的钱财中得到高于自己先前参加时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的资金。“无限连锁链”指的就是以以上方式来分配资金财物的组织。第三条(禁止无限连锁链)本条明确规定了,禁止开设,经营,以及引诱他人参加无限连锁链传销或者对此类行为教唆或帮助。第四条(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的任务)国家一级地方公共团体必须努力从事有关预防无限连锁链传销的调查以及普法活动。第五条(罚规)开设或者经营无限连锁链传销者处以三年以下徒刑或者三百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或并罚。引诱他人加入无限连锁链传销为传销人员的,处三年以下徒刑或者三百万日元以下的罚金。(二)韩国《直销法》在韩国虽然没有传销犯罪的单独立法,但是在其《直销法》中,对多层直销进行了科学和具体的规定,其在预防传销诈骗犯罪的方面,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韩国在其《直销法》中,把直销定义为,“直销,是一种交易,是一种对于在商店、销售部和营业处以及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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