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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疑难民事纠纷调解障碍及对策

不愿归还。此类纠纷在广大农村比比皆是,转包当时基本上都没有书面协议或合同,具体的约定也不明确。发生纠纷后各持己见,再加上时间一般较长,即使当时有第三人在场,也大都记不得双方口头约定的内容。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情形仅仅是比较普遍和典型的纠纷之一,类似的纠纷如互易纠纷、小额借款纠纷、个人劳务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等,都存在书面协议缺失的问题,发生纠纷之后,如果双方对约定和事实不能达成一致认识,再缺乏其他有力的证明材料或证人,此类纠纷往往会陷入困境。三、法律认识错误阻碍调解工作顺利进行法律认识错误是导致纠纷难解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导致纠纷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性质认识不清,对相关权利的性质理解有误,还有的对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职责、功能不很了解,不知道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裁判的法律效力。因此,会做出一系列错误的行为,结果事与愿违,影响了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使,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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