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志愿者人身损害赔偿救济途径的多样性
拨款、企业的捐赠社会募捐,有的组织还收取少量的会费,[3]但是资金的状况一直不容乐观,虽然政府支持志愿服务,每年在财政支出方面有一定的数额,但毕竟只是非常有限的一部分。(三)监督体系不完善,缺乏对志愿者服务事业的有效监管对志愿服务组织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尤其在资金运(下转第19页)论我国仲裁证据规则的完善基金项目:本文系贵州民族大学科研院所、基地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论我国仲裁证据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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