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自然体能否成为环境法主体

间的关系,它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从法律关系上来看,自然体不能作为法律主体有以下原因:1.从社会关系上来看,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而不是人与自然或物之间的关系。法律关系与其他的社会关系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它是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基础是人,必须要有人才能构成法律关系。而自然体并不具有人的特性,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2.从主体方面来看,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要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自然体无法通过自己的行为来享有权利或是履行义务,虽然主张赋予自然体主体地位的学者通过列举法人作为无生命体但却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例子来论证自然体也可以像法人一样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但我认为这种论证并不合理。因为法人虽然不是真正的人,但它是由许多的人组成的,法人只不过是一种多数人意志的结合和代表多数人的组织,其本质上还是人的组合,而自然体则只是自然界中自然存在的东西,是与人完全不同的物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