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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自治问题研究

业经济合作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城市业主委员会等纳入基层群众自治范畴,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民主教育宣传,以此加快城乡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这一理想目标的实现。(四)基层群众基本保障要到位1.以专项资金为物质基础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稳定的资金支持,因此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在税收总额中提取比例合适的资金用作基层群众自治专项资金,并摆脱单一的政府拨款模式的局限,积极拓展经费和物资筹资渠道,以形成政府划拨、社会资助、服务创收等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同时也可基于社会监督,由基层群众自行进行物资筹集和经营管理,并以区域经济发展为根本保障,为自治组织正常运转提供物质基础。2.以救济机制完善为保障救济机制是解决纠纷、确保义务履行、权利实现的重要手段,对于基层群众自治而言,其的完善有着更为凸显的效用。因此建议将基层群众自治纠纷纳入司法救济机制中,将选民证发放不合法、处理纠纷不及时、村委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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