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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法制博览2014年第4
          论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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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死亡赔偿金是侵权人对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因被侵权人死亡而遭受的未来可继承或可共享的被侵权人经济收入损失的赔偿。其目的在于弥补死者近亲属因亲人去世可能会导致的生活水平的下降的物质损失。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予以分配,原则上应以继承法上的亲等关系为序,亲等较近者优先,例外情形下适当考虑与死者生前的生活联系密切度,联系最为密切者具有优先顺位。一般而言,配偶、子女、父母处于第一分配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于第二分配顺序。在存在第一顺序的分配主体的时候,第二顺位的近亲属不享有此等权利,不参与分配。此外,对于被扶养人的扶养费则应当由被扶养人单独享有,不存在分配的问题。【关键词】死亡赔偿金;分配主体;分配顺序死亡赔偿金是死亡损害赔偿制度中最核心、最复杂的内容,也是死亡损害赔偿体系中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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