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反垄断法律规制浅析
之间为了占据市场优势地位,获得更高额利润,就会通过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等行为达到垄断和限制竞争的效果。这些垄断行为会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导致社会资源不能合理配置,损害消费者利益,尤其会对中小竞争者造成冲击,生存空间遭到排挤,导致市场活力下降。银行业是限制过度竞争的行业,银行业的过度竞争引发动荡或使其破产,会对存款人的利益及社会安定造成影响。尤其是中国银行体制改革过程中即面临着如何促进行业竞争,降低行业进入壁垒,预防和制止垄断,保障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大量外资的引入,国内银行机构面临着被国外资本兼并或控制的风险,这对中国金融安全构成了威胁,为了抵制外国垄断势力、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对银行业进行反垄断规制十分必要。综上,基于保护中小银行利益,提高银行自身效益,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经济安全等方面的原因对银行业垄断行为进行规制有其必要性。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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