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反垄断法律规制浅析
国银行业反垄断规制的现状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效率,预防和制止垄断,有必要对银行业垄断行为进行规制,由于我国《反垄断法》颁布实施时间较短,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尤其是具体实施的过程暴露出反垄断规制方面的问题。(一)规制对象过于原则我国的《反垄断法》是典型的市场规制法,是政府针对市场失灵引发的过度竞争与排斥竞争现象进行规制的法律,其并不能保证有效的竞争环境,①具体的实施依赖于反垄断执法机构,因此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和模糊,大量的法律规范只用相对原则的文字加以表述。反垄断执法是一种需要大量经济分析来确保个案公正的执法思路,这势必造成法律的不稳定和执法标准不一致的现象。有欧美一些国家的反垄断规定也比较原则,但其有大量的执法经验和判例来确保执法标准的统一,因此我国应在《反垄断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使相对原则的规定用语具体化,而不是赋予执法人员过多的自由裁量权很有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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