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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产—建筑交叉视角看待建筑作品内涵问题


          法制博览2014年第4
          以知产—建筑交叉视角看待建筑作品内涵问题
          
                    共3页
                      【摘要】我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建筑作品的狭义解释受到了相关领域学者的质疑,认为应该将建筑作品的内涵作扩大解释才合理,相应的论述也基本上是从法学知识产权的角度出发,以《伯尔尼公约》及相关国内外《著作权法》为依据,用纯理论角度去探析建筑作品的内涵,但忽略了一个问题,因建筑作品有着其实用特殊性,所以对建筑作品的该问题探讨应当是处于一种交叉学科的视角,因此从建筑的流程作为切入点再结合以往知识产权条约架构或将能清楚认识建筑作品的内涵问题。【关键词】建筑学;土木工程学;建筑作品;外立面;表达承载体建筑作品是一类特殊的作品,它在蕴含了美学这种人文价值的同时也包含了科技等理科元素,但建筑作品毫无疑问是建筑设计师思想劳动的表达成果,故各国知识产权法律都将建筑作品视为保护客体。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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