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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前财产婚后所生孳息收取权和自然增值归属

值很有可能成为最大的婚后收益,所以成为学者的研究对象。本文主要对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将婚前财产婚后所生孳息和自然增值归属归于个人财产是否合理进行讨论。孳息是指原物所产生的收益。根据收益的不同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增值物或权利在价格上的提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增值包括孳息和投资收益,狭义增值与孳息和投资收益并列的一种概念。③对这一问题我国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①共同财产说。该说主张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所生孳息和自然增值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这符合共同所有制的精神。②个人财产说。该说基于物权法原理孳息从原物和婚姻法开始注重个人利益的维护出发,主张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及婚后所生孳息都归属于个人所有。③部分共同部分个人说。该说主张应区别对待这些财产,但具体怎么区别对待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本文作者赞成第三种观点。至于关于具体划分标准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以缜完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将夫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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