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商品价格的面纱
抵扣),因而消费者实际接触到的商品销售价格是含税价格。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毫不知情的状态下被动的充当了增值税的最终归宿者。三、消费者对税负的认知现状及其负效应与传统的间接税征税方式相比,增值税单向、全额的转嫁形式更为直接,却也更易于令人产生误解。这里我们比之于营业税加以说明:从事非应税劳务的营业税纳税人可以通过双向转嫁的方式来分摊自己的税收负担,作为服务实际享有人的消费者充其量也就是部分税负的间接承担者;反之,增值税依托于有关法律延单一路径逐环节向前转嫁,直至消费者全额负担税款,此时担当法定纳税人身份的零售商从某种意义上说,更像是消费者的纳税代理人。不幸的是,如此种种,消费者看来似乎并无二致,其实质的纳税人身份已然被堂而皇之的弱化了。将增值税视作对商家获利的征税是当今社会中消费者的共识,这种认识最为直接的后果就是消费者对商家是否按时、足额纳税持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如此一来,部分缺乏监督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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