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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商品价格的面纱

倾向中颇具现实意义。五、健全消费者知情权体系的措施然而,单纯借助于理论,是不足以让一项权利在实践中得以成功运作的,只有健全的制度支持才能使理论上的权利在现实世界中贯彻施行。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应当对进入零售环节销售的商品明确标示其中所含税金,从而区别于普通的含税价格。换句话说,就是从含税价格中分离出不含税价格与税金两部分。这种做法的直接结果是给予消费者对负税的知情权及对不同负税额商品的自由选择权,间接的结果则是由公众充当纳税监督的媒介,继而惠及国家的财政收入。也许有人会对这种措施的可行性产生质疑,因为实践中商者的定价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但我想说的是,无论采用何种定价方式,纵使出于无奈需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打折销售或基于有差别的纳税人地位(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当减少税务成本,都不能作为免于纳税的理由,何况含税价格与不含税价格的换算对于日益专业化的商家来说确实已经并非难事。既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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