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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刑事和解的诉讼价值

由自诉案件扩大到部分公诉案件,并规定了相关的条件及程序。实践当中,刑事和解制度对于解决轻微刑事案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在我国得以快速的制度建立,其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结合,得到了一定的社会认可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理论界也一直在不断的探讨和研究。在此,我们从刑事和解的运行特征及理论基础出发,理解刑事和解制度的诉讼价值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更加全面的掌握该制度以指导实践。一、刑事和解的概念和特征刑事和解的概念,目前绝大多数的学者采用了其他国家通行的说法,即认为所谓刑事和解制度,又称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一般是指在犯罪后,由调停人的帮助,使加害者和被害者直接相谈、协商,解决纠纷或冲突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刑事和解制度的特点,就其制度设计的初衷方面来看,有下列特征:一是缓和性,相比一般诉讼程序的强硬性,和解制度能够缓和矛盾,化干戈为玉帛,有利于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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