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型时期中国媒体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讲,媒体确实有利于监督我国司法公正,“纠正”了很多的冤假错案,让司法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新闻媒体属于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媒体在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着自身的监督作用,我国的司法也受到新闻媒体的监督。正是这种社会监督的强大作用下使得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有所畏惧,因为整个案件的过程会受到新闻媒体的广泛监督。通过媒体的报道,社会上很多的法学家还有学者,律师,对案件有各种看法和客观的评价,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很多的法官有所戒备,不能肆意的审判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让法官的司法权置于“阳光”之下。二、媒体对于司法公正的妨碍随着时代的发展,媒体形式层出不穷,通过这些媒体形式让很多法律案件不断地置于媒体的“口伐笔诛”之下,媒体的报道让公众更多的了解了案件的过程,“人肉搜索”③的广泛使用,使案件的当事人信息被严重的曝光,媒体通过各种的报道,渲染并且左右了社会的舆论导向。这样的情况在转型时期的中国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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