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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转型时期中国媒体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甚至造成了很多的量刑过重的案件。所谓的量刑过重就是狭义的“量刑过重”,是指被告人一方提出了一个强有力的辩护理由,指向法官可能犯的两种错误:一是适用法律的错误,二是事实认定的错误,从而导致刑度“不应重而重”,或者导致刑度“应轻而不轻”。中国目前很多的现实情况就是,很多的地方法官在审判案件的时候本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心理态度,尤其是在面对很多被广泛关注的案件时,抵挡不住媒体所带来的舆论压力,导致很多案件在量刑时没有严格遵守刑法上的“罪行相适应”原则,让我国的司法公正收到了质疑。通过“药家鑫案”的审判,让媒体充分认识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可以左右舆论的导向,同时也让很多媒体从业者“社会包青天”的神圣职责感越发强烈。这也让很多学者深思“药家鑫案”中,媒体是否过度的干预了司法公正?很多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还有扩大自身的影响力,滥用手中的“权力”,对案件当事人的报道严重缺乏事实依据,导致很多案件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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