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法哲学化法制的现实意义
平等客观之论都是我中华传统优秀哲学之精华,亦足以为后世所鉴。参考文献:[1]韩非.韩非子[M].北京:中华书局,2007.[2]老子.老子[M].北京:中华书局,2007.[3]商鞅.商君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7.[4]刘向.说苑[M].北京:中华书局,2007.[5]刘向.新序[M].北京:中华书局,2007.[6]论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7.[7]张晋藩.中国法制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8]张晋藩.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与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9]曾宪义.中国法制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0]刘广安.中国法律思想简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1]陈顾远.中国法制史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上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