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在银行授信业务中的应用及法律风险防范初探
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这里须重点关注第三至第五种情形,(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比如在连续的借款交易中,借款人的严重违约致使借款合同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被解除,新的借款行为自然就不可能再发生。此时,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也就确定了。(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在出现抵押物被查封、扣押,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按照规定自然就确定,之后新发生的债权不受最高额抵押所担保,所以此时要求银行负责信贷的经办人员,在发放贷款前调查抵押物是否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这里要求银行负责信贷的经办人员时刻关注企业客户,掌握其经营管理状况。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额的确定后,权利人行使抵押权时,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后发生的新的债权,不属于被担保债权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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