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完善西藏民族教育法制建设的思考

行有效约束带来的问题数不胜数,很难保障民族教育的正常稳定发展。所以要加快起草《西藏自治地区民族教育法规》,建立起民资地方教育立法体系,将民族教育事业步入正轨。2.有关民族教育的地方性法规不完善,没有相关自治条例在民族教育方面的立法上,大多数法规对民族教育的基本保护比较多,从而忽视了西藏地区少数民族中所特有的一些作用。这片空白是需要民族教育立法来弥补。我国关于西藏地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几乎没有,主要是由于要想制定西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其通过必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往往全中央不远对西藏自治地区放权、妥协,才导致相关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处于难产的境地。3.相关法律法规带有严重的滞后性而不够完善法律本身带有一定的滞后性,这点毋庸置疑。但是像西藏这样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法规要跟差一些,跟不用提及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了。例如,在“双语”教学中,对其如何开展实施以及确立教育范围的规定就很少,所以要注重少数民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