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制度
,听取律师意见期限不明确。一般审查逮捕案件办案期限是七天,如果律师拖延提出意见,势必会对案件诉讼效率造成一定影响。另外听取律师意见制度的具体程序、材料审查等也需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三、审查逮捕听取律师意见制度的完善建议针对现阶段审查逮捕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存在的不足,结合新《刑事诉讼法》及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一)共同做好信息告知工作针对现阶段检察机关无法知悉犯罪嫌疑人是否聘请律师的问题,建议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发文,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的,应及时将相关委托文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将其附卷并随案移送检察机关。另外,检察机关要积极做好对外案件查询服务工作,方便律师及时了解诉讼进展情况。(二)明确检察机关听取律师意见期限审查逮捕时间只有7天,加入听取律师意见环节会使工作量增加,时间更为紧张。如设定的期间太短,律师恐怕难以提出高质量的律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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