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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司资本的法律规制

题的有效监管。必须通过信用立法切实赋予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法律权利,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整个公司资本信用监管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二)创新公司资本风险化解的法律机制加强和创新公司资本风险化解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阻却潜在公司资本的机会型违规行为。第一,转变公司资本治理方式,由一元治理转向多元治理。避免单纯的依靠行政机关的监管形式,完善公司资本的法律惩处机制。构建社会公众多元力量对于公司资本违规操作的监督。第二,强化公司资本认定程序设计,尤其通过公司资本依法公正认定由社会多元力量推动公司资本的公平合理。第三,构建以专家论证、社会听证、医疗机构审查为核心的公司资本科学认定架构,形成社会公众共同组成的外部监督机制,进而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本风险。第四,强化社会公众一旦受到损害而诉诸法律的意识,围绕公司资本的问题、听证和事后监督所展开的各种信息收集,通过与公司及其责任人的各种沟通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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