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史上肉刑制度留废探究
刑制度留废的争论这一时期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新的封建王朝刚刚建立,各种法典制度需要改革。肉刑的废除,导致了刑罚不中,轻重失调的局面,法律体系存在严重的缺陷。有人主张恢复肉刑,陈群认为废除肉刑是重视人的肢体,轻视人的性命的一种表现。强调肉刑对于减少犯罪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钟繇强调恢复肉刑是施行仁政、增加人口的必然要求。晋初人口凋敝,以肉刑代替死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人口,起到繁衍生息的作用。刘颂认为废除肉刑使得死刑与生刑之间没有过度刑,“今死刑重,故非命者重;生刑轻,故罪不禁奸,所以然者肉刑不用之所致也”。此时,也有人反对恢复肉刑,认为肉刑太过严苛且肉刑施行多了并不能起到威吓警惕的作用。孔融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要施行仁政就必须废除肉刑制度。此外,孔融还列举了历史上受到过肉刑的有名人物,包括司马迁,孙膑等,均为“一罹刀锯,没世不齿”的悲惨结局。王朗反对恢复肉刑的理由是因为肉刑过于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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