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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土地注资与融资行为”法律分析

尤其对“土地注资行为”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该通知第四条还对“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和土地融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2013年4月10日,银监会颁布了《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10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遵循“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严格控制平台贷款投向,与土地融资相关的贷款投向为“符合《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要求,已列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就此进一步加强了土地融资行为的监管和风险控制。二、“土地作价出资入股”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从法理及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检索分析来看,“土地注资”的法律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地注资”指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设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作价出资注入到融资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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