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害人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一般法律会对责任加以限制。例如《侵权责任法》第77条规定,“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而且,无过错责任也不是绝对责任,在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下,加害人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例如不可抗力和损害事实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等。侵权行为法中重要的基础,实际上是归责的规则,它是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在特殊侵权行为中,主要是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原则,两者同时并存,互为补充。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型和特殊的侵权行为将会不断涌现,掌握好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将会更好地维护受害者在特殊侵权行为中的权益,使受害人更容易得到有效的救济。注释:①吴汉东.论特殊行为的侵权责任[J].法学评论,1987.②杨震主编.侵权责任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50.③王勇.我国特殊民事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④张新宝主编.侵权责任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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