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浅谈行政复议的司法性质


          法制博览2014年第4
          浅谈行政复议的司法性质
          
                    共1页
                      【摘要】行政复议是一项行政行为,当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或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对其合法的权益造成损害时而采取的一种维权措施,在我们生活中,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时如有人对自己人身攻击触犯刑法时,都会采取司法维权,也就是诉讼,那么为什么行政行为的维权可以有行政复议这一途径呢?这是不是一种不规范或是一种功能重叠呢?本文将浅谈行政复议的司法性质进而解决以上两个问题。【关键词】行政复议;司法性质一、行政复议的含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是当一个行政具体行为的相对人认为该行政具体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的时候采取的一种维权手段,行政复议的产生先决条件是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