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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益侵害和规范违反说开去

,违反刑法的犯罪最本质上来说就是违反了刑法规范背后所隐藏的社会伦理规范,而这也是规范违反说引来很多争议的地方。三、两者有机结合的必要性法益侵害说存在着很多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比如,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界定讲究不够明确,轻微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威胁或者侵害的都是同一法益,但行为定性却大不相同,更不必说对应的处罚方式;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故意杀人受到的刑事处罚却是完全不同的,如何侵害同样的法益却要遭受不同的处罚;对于预备犯和未遂犯等并没有产生法益实质侵害的行为刑法也一律予以处罚,虽然这些行为符合犯罪构成的形式要件,但是否对法益造成了威胁和侵害却无法定论,而这恰恰是通过规范违反说的理论,从行为人的意志及心理状态来推定犯罪的成立。同理,规范违反说也有着不足。比如,规范违反说使对犯意表示和严重违反伦理道德却没有侵害相应法益的行为的处罚成为了可能,它使刑法的处罚降低到了对道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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