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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事信托制度之创新

多的是根据自己的生活阅历和专业储备对此作出界定。(三)加拿大对虚假广告的界定与美国相似,加拿大采用的是全面解释的规则。介于加拿大的广告行业的自律很完善,因而其广告标准委员会在制定《加拿大广告标准规则》时明确规定广告带给消费者的整体效果用以判定该则广告是否为虚假广告的唯一标准。三、我国虚假广告的界定标准《广告法》的第三条、第四条对虚假广告的判定,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九条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第十九条对虚假广告的认知理解是有一定冲突的,但有一个共性是虚假广告的实质即欺骗与误导,欺骗与误导观众可以作为判断的最重要的考量,借鉴国外法律的经验,不断做出调整。虚假广告是指运用一定媒介或表现方式,以欺骗和误导的表现方式进行不确切、不可靠、令人误解的广告表现形式。对于虚假广告的界定范围如下:一是广告里所展现的商品和服务的所有概念是否确切、可靠。主要内容包含了产品和服务的外观形式,质量是否达标,是否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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