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在“中部崛起”过程中的助推作用
要将六省份连为一体,发挥规模效应。基于此,就必须确保整个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要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就必须依法规制垄断行为,消除垄断的存在。经统计,在现实中经常由法律规制的是这两种行为,即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调中部崛起过程中的法律功能,旨在消除中部地区发生的垄断以及垄断效果波及中部的行为出现。这些行为都会阻碍中部地域大市场的形成,不利于市场的协调统一,因此值得强调和重视。(二)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若能够充分发挥现有法律、法规的综合功用,则将有力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促成市场公平。具体而言:第一,应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公民权利的保障法,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作为打击假冒商品的有力武器。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使主体是广大消费者;《商标法》中有关规定则部分依赖于经营者、商标所有人的权利行使,部分依赖于执法机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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