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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电信行业竞争中的公权力干预

争阶段和多头竞争阶段。概而言之,我国的电信行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引入竞争,但是鉴于三家运营商51%的股权或股份都是国有,基础电信行业固然呈现出“三国鼎立”的局面,但是没有有效竞争效果。对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它们的用户有批发商和其他类型的终端用户无法获得国际互联网和骨干网入口许可证。就电信行业现状形成进行浅显的分析,改善这种垄断格局,促进竞争,提升产业活力,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应该从打破电信行业单一层次的自然垄断和合理规制行政管制来入手。一、电信行业自然垄断现状由于自然垄断行业的某些领域只能由一家企业或少数几家企业垄断经营,具有很强的自然垄断性,不适应引入竞争;但某些领域不具备很强的网络特性,属于弱自然垄断,应放松管制、引入竞争。在电信被认定为自然垄断行业的同时,可将电信产业分为强自然垄断产业和弱自然垄断产业。电信产业中的强自然垄断产业最典型的是固定市话服务和长途市话服务。固定市话和长话服务,以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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