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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法律问题分析

转原则:众所周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每个法人代表之间都是相互联系且相互影响的,只有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中的法人分部之间进行工作协调以及工作配合才能够使公司机制能够有效运转。4.有效制衡原则:我们还应该了解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各个法人分部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但是有效制衡更是调整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关键性问题所在。二、主要问题分析(一)对控股占优的股东未能进行有效监督,这就给公司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因为上市股份公司第一股东持股比列相对较大,此种情况在国企改制之后上市的股份公司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与此同时,大多数上市股份公司中大股股东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大股股东的绝对股份控制权就会使一些中小股股东对股份公司治理进行有效的参与且对公司决策管理以及公司治理工作都无法提出合理意见,“一股独大”现象的产生并不利于中小股股东进行公司治理。(二)对中小股股东利益的保护力度不足以及公司独立性欠佳。通常来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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