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与反淡化保护
册形式看的过重。所以对于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之前我们做的非常不够。日本著名商标法学者小野昌延指出,商标法所保护的是商标与商品之间的功能关系。②商标本身单独并不具有价值,加上了商品或者服务后,才会显示出其巨大的商业价值。未注册商标只要达到了某种程度的驰名,就表明已经获得了某种程度的商誉和声誉,就具备了财产权的性质。法律就要保护这种合法的权利。商标保护的关键,就在于防止侵权者通过使用他人的商标而将自己的商品伪装成他人的产品,欺骗公众从而侵占商标人的商誉。③二、商标反淡化商标淡化就是弱化驰名商标的影响力,其本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美国的商标淡化之父Frank Schechter认为商标更重要的功能是“产生并且保留”其消费者,而不是“指明商品来源”。④商标淡化最核心的恶劣影响就是利用原有的知名商标的影响力,即使不在其注册的同一种商品上,消费者也会以为这种商品与原有品牌间有所联系,有利自己,削弱别人。美国制定《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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