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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商标侵权的有效判断标准


          法制博览2014年第4
          浅析商标侵权的有效判断标准
          ——以商标权客体为视角
                    共1页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加大了对商标权利保护的力度。从商标权的本质而言,保护商标权利是保护商标所衍生的财产权的集合。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商标侵权行为“混淆可能性”作为判断原则的规定,我国也吸取了这个立法精华,由原来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列举式方法向商标侵权“混淆可能性”迈进。商标侵权的有效判断标准的转变,有助于实现我国商标法权利保护的内涵与本质,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关键词】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权客体商标法立法目的与立法价值最根本的是保护商品的商业信誉,在市场经济由基础性向决定性作用转变的时代,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历经1993年、2001年乃至2013年三次修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国对商标权利保护的范围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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