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中国宪政之路发展
中西方的界定也有些许差异。目前中国学界对于宪政概念的界定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具体地说,“宪政是一种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虽然国内学者对于宪政概念的界定意见不一,但抛却其文义表达方面的差异,其内涵是大同小异的。宪政还强调一个动态的概念,即依据宪法精神建立的这种政治体制在现实中实际运行,而不是停留于静态的宪法的层面。二、百年宪政难以实现的原因自近代以来,为了实现宪政,我们进行了无数次探索,但无一例外都失败了,至今我们都没能实现宪政。通过对西方宪政文明产生原因的分析,对于中国宪政为何难以实现,形成以下几点思考。三、儒家的性善论和伦理教育的长期影响儒家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并且中国社会十分重视一个人的道德,道德修养高的人权威就高,从而其往往掌握了较高的地位,所以儒家的伦理教育就要求人们要去服从,要守等级尊卑,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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