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在恢复性司法模式当中的被害人权利保护
保护,所以,恢复性司法对加强保护被害人权利起着重要的带动作用。一、恢复性司法的特点(一)具有独特的哲学基础恢复性司法在执行的过程中讲究“以人为本”,即使是当事人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也还是把当事人的人身权益放在首位,在取证的过程中也要求当事人主动承认犯罪过程,杜绝强迫当事人认罪的现象出现,在保障了当事人和被害人的人权之后,再对其案件进行分析。对当事人和被害人的保护也是体现一个国家法律发展的水平,恢复性司法的目的就是刑事犯罪通过在犯罪方和被害方之间建立一种对话关系,从而有效的开展司法工作。这种独特的哲学理念也使恢复性司法与国家司法有着很大的不同,也使被害人的权利得到了很好的保护,是维护被害人权益的重要举措。(二)具有独特的犯罪观我国传统的司法把犯罪观仅仅局限在是否触犯了法律,是否违反了道德秩序,而恢复性司法则把只要是侵害到了被害人的人身权益、破坏公共的秩序、以及扰乱人们的生活环境等都视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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