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监管机制研究
都将维护计算机网络安全视为头等要务。美国颁布了《计算机安全法案》、英国也制定了《网络安全法》等等[2]。相比之下,我国现阶段对于计算机网络安全监督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还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和补充。二、现阶段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计算机网络安全监督既包括对网络硬件和软件畅通运行的监督,还包括对网络信息发布、数据传递等行为的监督。应当说,目前我国主要采取的是“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各级公安机关、政府职能部门等都在履行计算机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之间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负责不同的监督内容。在我国公安机关内部,网络警察已经成为新的警种,直接负责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虽然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监督工作机制已经初具规模,但不能否认的是,现阶段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监管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计算机网络安全监督法律制度不健全。当前,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监督法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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