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探究
法制博览2014年第4
开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探究
——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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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国外,非物质文化保护与开发的两大重要主体是政府及民间组织。与国外的此项保护工作相比,我国在规模、数量和职能发挥等方面都处于不足的态势。因此,借鉴国外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保护的经验,对我国的传统文化遗产保护大有裨益。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合作是成功保护与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证。本文通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指出中国应建立以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为基础的多重主体合作机制,并将其衍生出的活动和产品加以推广,提高本土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能更好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开发;保护;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各种表现形式的传统文化,或与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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