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犯罪存在的若干问题
公司其他股东、发起人利益,表现方式主要是个体行为;而虚报注册资本则为公司整体行为,大多为经股东同意而实施,代表了公司的整体意志。本案事实也如此,晨雄公司股东为黎某某、覃某利,覃某某所虚报的注册资本为450万元中,全部是覃某利股份,覃某某虚报行为对其有利无害,而黎某某有民<<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