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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犯罪存在的若干问题
事裁定证实其股份变更后减少了其债务承担,故被告人覃某某及其晨雄公司的行为所侵害的是公司的登记管理制度而非其他股东利益。综合以上对焦点的分析,笔者认为,本案被告人为公司增资进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在验资后变更登记前抽逃出资的行为应以虚报注册资本罪且为个人犯罪进行定罪处罚<<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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