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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关于临时措施的比较研究
人申请保全措施,需要首先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然后由仲裁机构将申请转交有关中级人民法院。这种程序与国内仲裁并无太大区别,只是将有权法院由基层法院提升为中级法院。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有关域外承认和执行的规定,因为其只适用于中国涉外仲裁机构处理的案件,即在中国进行的带有国<<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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