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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法角度看“消费者”含义之争

有人认为,消费者不限于直接参与交易、与经营者具有契约关系的商品购买者和服务接受者。例如,甲为乙开汽水瓶时,瓶子爆炸被炸伤,虽然甲与汽水瓶销售者之间没有买卖关系,但是甲也是消费者,受《消法》保护。[9]王利明教授也认为,消费者也不完全限于直接的交易人,也包括最终的消费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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