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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买卖新规则
中,是对质量责任的承担通常的做法。如果买卖双方对此形成了约定,自无争议。在双方就货物质量存在问题如何减价的问题上难以达到一致时,《解释》规定可将交付时符合质量约定的产品与实际交付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市场价格比对,出卖人应当减少的价款等于这个比对后的差价。假如买受人<<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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