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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村地区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考察
了组织机构的规范化。{2}第二,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实行逐级备案制度。设立基层调解组织要向其主管的上级司法所或司法局备案,司法行政部门要掌握并编制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具体情况,调解委员会及人员情况有变化的,应及时进行调整。第三,逐步建立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2011年1月<<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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