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及风险防范

律关系所引起的纠纷时,遵循公示主义原则和外观主义原则,以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等形式要件上的记载为标准来确认股东资格,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维护交易秩序促进交易发展。区别说不仅能够切实有效的保护隐名股东的的权利,也能够满足商业交易外观公示的需要,合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