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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法定继承地位
人丧失继承权为代位继承发生的条件,主要如日本采此观点;其三是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及丧失或放弃继承权情形下都可代位继承,主要以德国为代表。在上述三种情形中,将继承人死亡作为代位继承的条件是无可争议的,但包括我国在内仅将其作为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则显得过于狭窄;第三<<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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