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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法定继承地位
位置来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此时,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而认为《继承法》再将孙子女、外孙子女规定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已无实际意义。但应该看到,我国《继承法》对代位继承发生的条件规定得过于狭窄,而且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并非是<<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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