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制度评析
度为强制购买制度兼采推定同意制度的救济模式。与旧公司法相比,新法明确了股东强制购买的前提是“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而旧法仅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并未明确是否需要以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为前提。这是新公司法的进步,但仔细分析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要<<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