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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知识产权的视角审视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遏制。3.进一步完善一般民事救济手段包括关于停止侵害请求权、关于消除危险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及涉及多侵权行为应当负连带债务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综上,将商业秘密权定位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既是执行WTO的TRIPS协议的义务,也是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的现实要求。因此,应当以TRIPS 协议和相<<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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