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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专利权无效诉讼程序
第三种意见中法院有权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进行变更。上述第三种意见提出的维持行政诉讼模式亦难以解决现在专利无效程序中的循环诉讼、诉讼拖延等问题。我国学者张耕采取折中观点,主张部分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同样存在违反行政诉讼原理的问题,而且根本的问题依然无法解决。《我国<<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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