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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不适格而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的效力认定问题
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企业法人”。《海运条例》第8条还规定:“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向国务<<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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